关于开展2017年“沈阳市十佳大学生”“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和“沈阳市优秀团学干部”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马犇 时间:2017-10-24 点击数:2215 字号:

 

各年级:

2017年,全校广大青年学生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院团委的指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实干创新,充分发挥了青年学生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进一步营造学习典型、表彰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团市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沈阳市十佳大学生”“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和“沈阳市优秀团学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 校团委现面向全校团员开展2017年“沈阳市十佳大学生”“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和“沈阳市优秀团学干部”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推动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选树典型、评选先进,有效推动我校学风建设,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和培养一大批“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沈阳当代大学生楷模,为沈阳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评比原则

1.公开透明,严格把关。各分团委要制定相应的评审细则,严格选拔,全面考察,按所分配名额选拔和推荐人选。

2.评审从严,择优确定。校团委对各分团委的推报情况进行核查,并按照有关原则和评审条件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择优确定。

三、评比标准

1.“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皇冠crown体育官方平台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均可参选(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党团理论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工作勤奋,组织纪律性强;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勤俭自强,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团结友善、甘于奉献、乐于助人,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心理素质;

(6)个人曾受过校级以上(含团内外)表彰。

2.“沈阳市优秀团学干部”评选条件

(1)推荐人必须具备参评“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的全部评选条件;

(2)在学校、院系团组织中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团内职务,或担任班长、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以上的学生干部,能出色完成团学组织工作,得到大多数学生的拥护和信任。

3.“沈阳市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沈阳市十佳大学生”获奖者将同时颁发“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

基本条件:

(1)候选人必须具备参评“沈阳市优秀团学干部”的全部评选条件;

(2)皇冠crown体育官方平台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2017级本科生);

(3)综合测评排在年级前五名,每学年均获得校级学生奖学金;

(4)曾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干部)。

优先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在爱老孝亲、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公益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做出突出社会贡献者;

(2)被评为省、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3)在“创青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类赛事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四、评比表彰名额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学干部”实行差额评选(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沈阳市十佳大学生”全市评选10名,实行差额评选,各分团委限推荐1人参评。

五、评选时间安排

1.学院申报阶段:

10月24日-10月25日中午12:00

六、有关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后附1500字个人事迹(一式三份,同时上交电子版);“沈阳市优秀团学干部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后附1500字个人事迹(一式三份,同时上交电子版);

(2)推荐参评“沈阳市十佳大学生”候选者,须先申报“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或“沈阳市优秀团学干部”,无需在审批表是否推荐参评“沈阳市十佳大学生”一栏上画“√”注明,仅在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4)中备注处注明即可。上报各学年成绩单及入学以来年级综合排名前5名的证明,并加盖教务部门及学院团委公章(一式三份);大学期间荣获各项荣誉奖励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一式三份);符合评选“优先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皇冠crown体育官方平台团委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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